我在下班的路上被别人的车撞伤了左手应该算工伤吗?单位该如何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20:35:36
单位没有给我上保险
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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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不算工伤。应该由撞你的人负责。
上下班路上都算,工资单位应当发,而且单位还得支付你部分甚至全部医疗费用。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保障部门。
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况--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六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患职业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