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50:23
本人租了3层门市房屋,合同签定为6年,供暖由房主负责(供暖达不到正常供暖的标准,有照片为证),交款日期超出15天后房主自动于我解除合同.
我现在问题是,由于我考虑到供暖的不达标,(已对我产生经济损失)所以未按要求的日期付房费,房主要求收回房子(实际只租房2年)
请问大侠,如果打官司,我应该从哪方面入手(1.房主是否应该在交租金前通知我.2.供暖问题我是否也应该向房主起诉.3.房主是否有权锁房屋大门.4.这类官司如果需要打,过程需要多长时间.5如有高招请赐教)

1、交租金的时间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你们的交易习惯。
2、供暖出现问题如果确实系房东的责任(证据,房东负责供暖,但你的损失未必是供暖不足造成的,是否供暖不达标你必须提供证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房东如果通知你解除合同,有权锁门,如果最后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房东锁门造成的损失由房东承担。
4、官司的时间取决于对方拖延时间的能力,如果我是对方律师,大约可以拖你半年左右没问题。

1房东是否有通知的义务要看你们合同上是怎么写的2如果是属于小区统一供暖那麽房东就可以免责3没权锁大门4如果证据全一个月就可以解决。
怎么解决要细聊才好说加85244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