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35:42
2007年我离婚孩子归我管可前妻每月只给5块钱,但这样在民政部门给办理了,她是老师,现在工资1200多,而我又的确生活困难,能怎么解决.什么人都有,可我就遇见了生活中这样的人民教师.我无言,但也想挣扎.想想大地震中的老师,我真的想说人不能比.

5块钱 操的 你告诉她 那钱不要了 就当以前草你付的账 小姐一晚上一二百 你一晚上也就值这个价

可以起诉 就以抚养费的名义

你不要可以吗?就当她死了

什么话嘛?要了干嘛?你一个大男人连个小孩都养不活吗?给她好好的或男人。

怪前妻给钱少也不能使人同情你,既然你自己没经济能力养小孩,与前妻商谈,将孩子归他你放弃这孩子,试想,縰使是没离婚,养小孩也是你这个大丈夫的责任,难道以前家中经济,养小孩开支,主要由老婆付?当日离婚时,抢著要小孩,却不深思自己能否尽责任,有没能力间题,?你也知也有离婚夫妇,小孩归妈妈,你或者发奋努力去工作赚钱养小孩,我们会更加尊敬你这大男人,既是前妻,人家赚多少钱也与你无关,否则,真无言....

还是自己多努力吧,男人,你该挺起你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