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7年的工龄算不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17:12
我原是某公司职工(1976年5月在该公司参加工作),该公司于2000年改制,同时也给我终止劳动关系,测算了经济补偿金(一年补一个月,共18300元,但未拿).后该公司又继续聘用我,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该公司也给我参加了劳动部门的各种社会保险.至2007年4月底,该公司又通知我终止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专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我这个后7年的工龄算不算?如果算,该由谁来执行?

1、你从2000年公司改制后被聘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这7年计算缴费年限(原称为工龄)。
2、现在缴纳保险由社会保险公司负责。养老保险由当地养老保险公司负责,医疗保险由当地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你的缴费年限(工龄)由你在保险公司的个人保险账户计算,不与工作单位发生直接联系。但前提是工作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3、在你单位向保险公司缴纳2000年—2007年的保险时,就以将你在1976年5月—2000年公司改制前缴费年限(俗称工龄),计入你在保险公司个人的保险账户中。这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决定的必须办理的。你再工作时将原单位给你的医疗、养老保险手交给新单位。由新单位在缴纳保险时,办理接续手续,这样你的缴费年限(工龄),就连续计算了。如果,你没有工作单位,自己缴纳保险,在办理保险时将原单位给你的医疗、养老手续交给保险公司,这样前后缴费年限(工龄)就连续计算了。
4、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将养老医疗等手续交给你。

现在社保同企业都是分开的,你的保险都是从银行直接领,同原工作单位不发生关系,但是前提是你要了退休年龄,并且交齐以前所有的保险。

这个算的,因为你还继续交社会保险,社保会执行的

这个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