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07年09月底去一个楼盘去看房,请问各位专家我现在还可以拿回当时交纳的订金吗?有法律支撑的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0:12:08
本人是07年09月底去一个楼盘去看房,当时觉得还可以就当场交了订金,签了那个订金协议(协议上说在15日以内过来买房,否则算放弃,订金不予退还)。后因为家里反对买在那里就没有继续交纳首付,当时打电话问售楼小姐说订金退不了,没有办法也就算了,可是老是觉得就这样平白送了那么多订金,心里别扭。请问各位专家我现在还可以拿回当时交纳的订金吗?有法律支撑的依据吗?
从去年9月到现在大概有8个月左右了,还能要会吗?

一般订金是给销售商的,没签合同那钱不会交到开发商那的!订单上写了订金不退,他们就可以以这个作为法律依据!如果钱不多就算了,如果交的钱比打官司的钱多,你可以找律师!因为你的订单是”订”字,不是”定”!

法律上没有订金这个词,也不会保障‘订金’,如果协议上写订金,有案例试过可以拿得回的 你去和发展商协商,但可能没那么容易,不行的话 打官司也是可以赢的,就看你怎么打!~但若果协议上写定金的话,根据定金原则,你毁约钱 没得退还,有问题可以再找我

这个时间 没关系 但要快
去就可能要得会 不去就肯定要不会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缴纳的订金是担保你在约定时间去该公司买房的,现在你已经违约,开发商不退是有法律依据的。

订金,顾名思义就是你已用价值的方式承诺了要购买该房产。现你不购买了,属于你方违约在先,所谓“订金”当然就没有你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