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猛如虎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6:04:58
有一个案子。当时干的小企业,后来不干了,固定电话当时有费用,但那时很忙,就把这个事情忙忘了,没办停机。而且7 8年也没用过这个电话。
过来7 8年后电信又来催费了,要几千块钱。可这七 八年里,也没有人通知我欠费呀 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尽到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欠的是滞纳金,我要我欠费的单据想知道我是如何怎么欠这么多钱的,他不给 说只有交了费之后才能看到,这明显违背知情权的原则,而且这7 8年我也没有搬过家。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该是不支持啊
那个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时间是20年呀,适用这个案子吗?

交与不交就在一念之差,如果以后还要继续用着电信的服务呢,那就通过协商的方式与电信进行沟通,把滞纳金免掉是绝对没问题的,到底电信也是理亏的,因为他们这么久才通知到你,而且是已经过了诉讼期了.你只要把当初所欠的话费和几个月的月租费交掉就行了.没多少钱的.
如果不想交那就直接让他们出示在法律诉讼期内通知你的证据和向你催费的相关法律依据,电信肯定出示不了的,那你就可以不交了....

没什么想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