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右手中指顶端骨头受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2:00:41
在工作的时候因为机器压伤,右手的中指顶端骨头受了点伤,指甲长不出了.手指缝了10多针.快1个月了还没有好,也不可以工作.请问我可以找老板请求什么样的赔偿. 要求多少赔偿才是合理的呢?还有就是老板把在医院照的片藏了起来,拒不承认说在他的那里,我应该怎么办呢?
请问请求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1、大母脚趾头粉碎性骨折,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伤残等级应该可以评为十级伤残,但是,现在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  
  2、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你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到医院复印病历。你说的伤情应该属于十级伤残(以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十级伤残应该赔付:6个月的本人工资、8个月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4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