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中双方伤害鉴定都有了,派出所处理还要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8:48:00
本人轻伤,对方轻微伤,前提是他们3人打我一人,对方先动手,有两个12岁女孩子为证.鉴定结果今天全部取回,该案件在派出所也已立案.如果本人要求走法律程序,派出所要怎么做,是不是应该立即传唤对方,并采取措施.既然已经立案,会不会以不予处理的理由让我到人民法院自诉.如果已经立案还那样派出所做法的合法吗?如果要处理案件为什么伤害我的人逍遥法外~我要怎么做?有没有天理~~活的一点信心都没有了

楼主不要急,我是在派出所工作的,可以解答。
首先,你们的案件是一起明显的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案件,因为你的伤构成轻伤,按照法律规定,你必须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告诉。
其次,此案派出所当然也应该立案调查,派出所负责调查(记笔录),法院负责宣判。
第三,法院会在立案后择日开庭,赔偿金额与派出所调查情况和法院认定情况关系很大,建议请个好律师,如果花医药费很多的话。
第四,如果对方不赔医药费的话,而且对方年满16周岁,法院可以判批准逮捕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