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个月后原单位还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2:57:04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书面要求对方立刻办理人事档案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法律武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处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方执意拖延不予转出的话,会遭到500-2000元罚款;而且客观造成你无法按期个人缴纳(或新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损失,可以进一步要求企业赔偿、全额代缴。
还可以说造成无法去新单位报到,要求企业支付经济损失。
主动向单位询问啊。。。自己的事情不跟紧点啊?都辞职了害怕什么?。。
先搞清楚原因,如果公司是恶意的,可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先找单位领导,如果有意为难,只好去劳动部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