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不喜欢上海员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8:00:54
我们是商业单位,公司的人事发生了重大变动.新的领导不喜欢上海员工(外地工便宜),如果他在我们劳动合同期到期时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我们能否得到赔偿?我们是签的一年期合同,每年签一次,已经连续签了5.6 年.

商业单位啊,那利润一定很高吧。言归正传,你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其实当合同到期的时候用人单位如果提出终止合同的话那并不违反劳动法,就不存在什么赔偿的可能。不过终止合同那也不是想终止就能终止的,合同法明确指出如无正当理由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另外我想你还是好好的看看合同法,合同法里都写的比较详细,我觉得还是比较公正的

不能吧,去律师那咨询比较正规

没的赔偿。

合同到期,当然没有赔偿

同意楼上的说法,无过错是不好随随便便辞退员工的,尤其是工作了五六年的,去看看合同法,合同法上对这一类情况是有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