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住房公积金专家请救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14:45
大家好!我今年26岁,父母早逝,05年8月份单位给上了五险一金(医疗、养老等),我在06年2月辞职,后来一直自己做生意,未补交保险,07年10月28日出车祸,住院三个多月,亲戚用现金在医院结账。08年11月又要做取出钢板的手术,请问,我现在自己补交了医疗保险后,做手术时是否比自己出现金划算?(听说要用医疗本,而不是用医保卡?)还是现在交个保险公司的其它保险,等到做手术时是否能给付?(我现在是想怎么样可以在我做取钢板手术时,能少花些钱。请指教!!!)
如果以后我找到单位给上医疗、养老保险,那中间的这部分空缺,我是否要自己补上?如果这家单位不给上住房公积金,那我先前的公积金是否作废?我以后要买房时,先前的公积金可以用么,我可以自己交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么?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以后,我找不到单位,那我自己把医疗和养老补齐的话,需要交多少?我现在补齐的话,是否要收什么停保费什么的?现在补齐应该交多少,请具体说明,月交是多少?
请详细指教!!!本人不甚感激!!!

1.医保有规定,交通事故是不能报销的,所以你现在参保了,不一定能给报销,要看医院怎么认定,如果是认定成交通事故的后续治疗,肯定就不能报了,还有,你原来的医保中断时间太长了,再交的话,要等交费半年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商业保险就不要考虑了,一点可能性都没有

2.中断部分是否一定需要补,这个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并没有统一的政策,一般是可以不补的,接着原来的交

3.公积金是不会作废的,你原来的公积金一样可以用,只要符合提取的规定,现在以个人名义是不能交公积金的,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

4.关于补是不确定的事,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明确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补交不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