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父亲的债务予儿子有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2:39:34
1.债的关系具有相对性,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现在的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的。
2.但如果在你父亲和你之间有一些特殊的行为,比如你父亲将企业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你,那么这些财产就有可能被追回。具体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 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那么你父亲申请破产后,法院不会冻结你个人所有的资产,不会要你来偿还你父亲的债务。
4.以上回答是基于企业破产的前提,如果楼主的问题是你父亲要申请自然人破产,那是不可以的,因为中国还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
一楼二楼的回答纯属胡说,人家父亲还好好的,根本不涉及到继承问题。
如果儿子没有继承父亲遗产的话跟儿子是无关的,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父亲的债务会在儿子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继承法与民法问题
一一回答
问题一:我有义务还我姑夫钱吗?
答:没有义务,因为债具有相对性原则,你姑父和你父亲的债务,是不可能由你来偿还的,除非你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那么这个债务也以你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来偿还债务。
问题二:如果没有义务,我应该如何拒绝他呢?(给他说理他也不听)
答:直接拒绝,讲理不听不让他进你的房间,硬闯报警,他起诉你必定败诉
问题三: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