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查到偷车贼他不赔偿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2:22:13
2004年春天,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花了3200多元买了一辆新鸽牌摩托三轮车,又花了500多元办了手续/驾驶证。送蜂窝煤。生意也很好。可是好景不长,刚好一个月。我家的车被盗了。我爸好长时间没工作。到了2006年。有一天,公安局的人到我家说,小偷抓到了。但是,他们把所偷的车子卖了,钱也花了。没钱赔我家。一拖就拖到现在。所以,我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帮我,该怎样来挽回我家的经济损失。谢谢。

去法院告他侵犯私人财产,然后强制执行.没收他的家产.

到派出所要求强制执行,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而进行的诉讼。

一.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派生的,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这里存在两种情况需要探讨:一种情况是被告人的行为不但不是犯罪行为,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对此没有争议,因这些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当然不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一种情况是被告人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却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在此情况下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在理论界有争论。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要视刑事诉讼的阶段而定,如果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刑事诉讼部分作了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处理决定,意味着刑事诉讼已经终结。刑事诉讼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被害人也就没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诉权,他只能向法院民庭提起正式的民事赔偿之诉;如果案件已到法院审判阶段,被害人则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庭经过审理,可以就刑事部分做出无罪的刑事判决,附带民事部分做出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判决,因为如果案件已到法院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就要经过法庭审理才能做出裁决,刑事诉讼程序尚未终结,附带民事诉讼的基础仍然存在。

二.原告人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依据一般的民事诉讼理论,任何人只有同时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时,才有资格提起诉讼,也才有能力履行原告的诉讼行为。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

1.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