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该如何签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01:52
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是商品流通企业,有一部分导购员不想投劳动保险,想让公司以补助的形式补给他们每人200元,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备案?和导购员之间该如何签订协议才受法律认可、保护?谢谢!

首先严格来说,这样是不可行的。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即使你折现给员工,但是,如果被劳动监察发现,还是要被责令补交.
但是在实践当中,很多员工流动性大,完全全部缴纳不太现实,.那么就涉及到折现.折现是需要订好协议的,协议中说明折现,那么如果员工要求补交或单位改变主意(即被监察责令补交),员工需退还单位折现给的钱,然后再补交.这样就避免了给两份.

劳动保险是强制要上的,除非导购员不告,要是告了,你还得补交。风险比较大,虽然你把钱先折给导购的,但你把你公司应缴纳的部分未缴纳,实际上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劳动稽查大队只要有投诉,还会找你麻烦

这是不行的,这种类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以后真的除了什么问题后,公司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样做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