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今年19岁,三四个月前跟同学们打群架他用刀捅了别人三刀,被派出所找去交了五千元保证金后放出来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21:11
前两天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对方家人想协商处理并索要10万元赔偿费否则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对方说了算的,他们只能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只有警方(公检法)有权决定追究与否,而且跟他们报案不报案没关系,派出所跟你传话就说明他们已经在打点了,私了可能会好点。警方估计也就得过且过了。如果他们没打点,你们最好打点下,不然就是把钱赔了,警方还要追究的话,他们也挡不住。

最好是协商
构成刑事案件的话不能私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最好是协商处理 协商过程中可以谈一下金额 主要看受害人的受伤情况 如果能在公安阶段解决最好 不过要注意这种故意致人伤害的 通常都是由国家进行公诉的 非受害人自诉案件(情节轻微的除外 但看你这个案件应不属轻微 三刀。。。) 这种情况不由得家属说诉讼不诉讼 一律由公安部门转交检察院提起诉讼 怕就怕他收了你的钱 国家机关照常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一样逃不过哦
另外 到了诉讼阶段一样可以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一样要赔钱 而且赔不赔也视为态度 对量刑有一定影响

刑事责任不是普通老百姓说追究就可以追究的主要看检察院
你这个付保证金是取保 要你出庭受审还是要去的具有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