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赔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2:23:10
我同学前几天驾驶汽车与一辆摩托相撞,撞后因为害怕他就跑了,事后想想不对有回去,现交警的事故认定已经做出来,属于逃逸, 伤者只是有轻微皮外伤,但是对方拒绝和解,我想知道他会提出什么诉讼请求,是民事还是刑事?结果会怎么?

刑事!!! 驾驶逃逸 你同学要负全责
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这个来看,不构成故意杀人
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

本案件属肇事逃逸案件,根据对方受轻微伤来看,并没有触犯《刑法》,而且你是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第二款项的第六种行为来断定,你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你造成的后果比较轻微,并态度比较好,而且愿意和对方调解。
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把民事部门赔偿到位,这个案件肯定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难办的。
当然,交警部门对你的处罚是很严重的。放心,刑事部分的事情对方做不了主的,权利还在检查院。你别担心,对方也不能超越法律之上获得你赔偿或者让你难受的。
不过交通事故逃逸是真的不对,以后切记别这样了。好运!

对方只能民事诉讼,赔偿经济损失。刑事责任是由交警部门将案件转到检察院,有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看你的情况不严重,就是被转到检察院也会免于刑事起诉的,原因就是没有造成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