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送达后本金已到账,你对此后的利息追讨有何经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57:13
请勿灌水忽悠。欢迎大家交流。
是公司之间的债务,和银行没有关系。

而且为了尽快收回本金,已经在收款证明中写明已收款项为本金。

所以想探讨的就是余下利息是否有比较可行的方案来解决,比如:补签协议、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等。利息为6万!

1、最常用且最符合银行利益的做法是,已收到的款项,先归还利息,剩余的再还本金
2、根据上述做法后,余下的本金,仍按每日万分五计算逾期利息,直至还清为止

补充:
即使是非银行债务,也应该是执行上述做法的,这也是对你最有利的,否则,你可能收不回余下的利息

再补充:
无论你再怎么签协议, 也要看人家肯不肯与你签.你之前同意让他们还本金,就有放弃利息的嫌疑.

建议与你们的律师再商量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