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这个问题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41:04
张三将房屋租给王五,约定每半年付一次房租,提前一个月支付;迟延支付房租的,张三有权收回房屋。
最近的一次房租,于7月1日到期。王五因家人生病未及时付租,而是到了6月15日才去交房租。但张三以迟延支付(即未在6月1日付租)为由拒收房租并要求按合同约定收回房屋。但张三不愿退房。且张三的真实意思是因为房租上涨而想收回房屋。
请问大家:如何理解提前一个月付租,王五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张三能将房屋收回吗?
PS:对不起啊大家,我没分了,有情后补,谢谢好心人!
不好意思,上述“张三不愿退房”应为“王五不愿退房”。

租期到了,房主有权收回房子,除非他接受了房客预交的房租。7月1日到期,按照约定,房客又要提前一个月预交房租的话,双方必须在6月1日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现在的情形是,双方6月1日之前都没有续约的意思,所以视为都想解除租赁合同。王五的行为无所谓违约,因为双方的合同到期自动解除了。张三可以收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