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3:52:32
我面试应聘的是人事职位,现在上班10天了,原人事月底又要从其他分公司调回来,到时就没有我的岗位了,今天副总跟我谈了下想让我做培训岗,但我不喜欢,那我要离职吗?那我在这里的这几天算什么呢?就直接给我工资打发走人?心里不平衡,因为要过了两个月试用期才签合同,所以现在也没有合同。

这个你要赔偿可能会很困难,虽然劳动合同法里对试用期解聘也提出了需要单位说明理由,现在单位如果要解聘你的话直接说你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就可以了。虽然事实是原人事回来。
拿上工资继续找份工作吧,或者暂时不要辞职.先慢慢找工作。合适了。再走。,不然中间还有段失业日期,是你的损失。

离职吧,这样的公司不要呆了。

你不会得到赔偿的,最多能拿到你的工资,他们的解聘也是合法的,因为你们没有任何劳动合同,所以你这几天的劳动并不是在履行合约,只是在出卖你的劳动力,所以只能任倒霉了!

以后再找工作的时候问清楚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