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8:32:04
请问公司已经销售一批货物给甲公司,收到甲公司汇入银行的货款,甲公司有4个分公司,他们的税号都不相同,现在甲公司要求我公司分别开4张发票给他们4个分公司,这样行吗?因为他们汇入我公司帐户的帐户是属于总公司的.谢谢!
甲公司以及他的4个分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哪是不是要签4个购销合同呢?开发票的话是不是开哪种增值税普通发票呢?

不行.除非有协议书.因为你收款的公司与开发票的公司名称是不同的.

可以

甲公司若是一般纳税人,分开发票是不行的。付款方和收货方名称必须一致。

甲公司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开一般是可以的,因为不需要认证。最好分别签署合同,万一哪个出现问题,解决的难度向对较小。还是开专用发票的好,你如果开普通发票给他们,那么你仍然得按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

税法是无情的,但我们可以灵活掌握.假如:甲的四个分支机构都是一般纳税人,为了业务,那就适当的变通一下,将原来的合同作废,分别和四个公司签定合同,分别开票. 至于资金问题,那就出具付款委托书,你们留下委托,就可以了.

顺便说明一下,如果已经开票,还要退回等,很麻烦,需要办理好多退票手续.如果没有开,那就这样好了.

你这个是可以的。

你这个属于与分公司购销,总公司付款,这个是可以的。

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或是你在收款的一定要形成三方盖章就可以了。

就是你方,购买方,总公司。三方签字就可以了。

五楼的回答合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