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中的附加刑是否能单独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13:57
如题 就是能不能在判刑的时候只使用附加刑不使用主刑??

楼上的答错了哦。
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附加刑既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摘自粤教版初一政治书

答案是可以的

可以,比如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或者单处罚金。
附:《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粤教版初一政治书 是可以的 我就是在广东河源上学 老师还重点讲了我学习成绩还可以的相信我吧

不可以.
要么就是主刑加附加型.
要么就是单个或多个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