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教:我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8:28:46
我在成都的一家外资超市上班,99年入职,是中层干部,目前在市中心的分店,工资约4千多。八月份因房租合同到期,分店会关闭,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故不能肯定新店开业的日期。
目前店方打算把我们做分流处理,就是分到其他分店。请问,这种情况若我不愿意接受公司安排,可否获得经济补偿呢。
若可以获得补偿,请问下,新劳动法是从1月1日期开始的,我在好又多近9年,是否还是从入职日期算起,按照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n+1政策执行呢(这样是4万多),请详细解答,谢谢!!
1.公司原为台资后被外资收购约50%,法人目前我所了解的仍旧为原台资法人,其他分店同此情况。
2.我的劳动合同08年11月到期,签订时明确工作地点为我现在工作的分店。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1,公司是什么性质无所谓,只要是在中国大陆当然是要适用中国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你现在并没有到期,离职是会受到补偿的

3,工龄当然是按照99年计算的,法律是适用新法的。从入职年限进行N+1补偿。但是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
1,建议你让公司提出解约。发生重大情况,原来的合同已经无法实现,你又不服从公司的安排,公司可以解约这样的话你可以多获得一个月工资赔偿
2,在N+1赔偿中你最好查一下你的各项保险和公积金是否到位。
3,这些赔偿金是你在离职前必须结算清楚的,不是离职后,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4,没有办法的话只能协商解约,就是少拿一月工资而已。

祝你一切顺利

找熟人的话会比较好解决
公司会陪钱的 就是不会陪那么多而已。。。。。找律师的话差不多能

公司分流处理其实也是公司在发展过程当中的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事实上公司一般不会利用分流这种手段来辞退员工。因此,本人建议你耐心忍耐。毕竟和好又多有近十年的感情,相信你也不会说走就走。
第二,公司分流处理是正常的人事过渡,只要不是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代表公司在人事处理上是有自己的考虑的。因此,你对自己也要有信心。
第三,赔偿是小事,对好又多这种大型超市而言,其员工之多,是不愿意在用工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因为这样会动乱他的整个用人。所以,赔偿问题肯定能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补偿。
第四,现在在外找一份好的工作并不容易,人才济济啊!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与自信,自己在外面一样可以活得很好,建议你不妨闯一闯,但是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可以得到补偿,理由很简单,原来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