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52:05
我是一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我们这里一栋1,2层是商铺,3,4,5,6层是住户的混合住宅,然后2楼的业主将其商铺转租给另一个人开网吧,由于开网吧必须要有一道安全门,而当时房屋又没有设,所以必须要更改。我们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对其提前交代要联系楼上所有住户`给我们一个书面承诺才允许你们开门(门要开在2,3楼楼梯间的位置),然后他们就一边装修一边找楼上的业主商量(门一直没开),楼上一共有8户,前期协调还蛮顺利的,签好了2户,后来说什么其余的业主也不答应了,但是他们装修已经差不多了,然后他们就开始强行开门。我们对其进行了规劝,但是他们是当面不做,等你走了又干``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进行起诉了吧`

1、在这个商户没有征得全面业主书面同意之前,你就不应该同意让其动工,所以现在的局面也可以说是你们之前的工作做的不到位造成的。
2、你现在可以派个工程或保安天天盯着,确保事态不会变的更严重。
3、我们这边对网吧的开设和地点选择有明确规定,你可以去你的上级主管部门打听下,主要是你和这个商户的矛盾,其他业主不同意也很好办,让这个商户多付点物业费,减免其他业主的物业费,一般给点好处才能双方处理好。
4、如果你起诉,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国家规定,这种混合式住宅,商铺是不允许从事酒店、网吧、KTV等娱乐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