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转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14:09
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机制成立的比较晚,所以有很多专利发明人的下场都很惨,明明非常有社会经济价值的发明最后却导致了专利权穷困潦倒,官司缠身的下场!
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常见的就是自己的专利被宣告专利无效!
所以这里想请教一下,如果跟某个厂家谈到专利转让问题时,在合同里加上<权利人不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 这句话,是不是非常有必要,还有就是这句话加里面,合同是否还合理?
请相关懂行的人士给于正解!谢谢!

《专利转让,去知识产权局做备案。》

权利人不承担专利宣告无效的责任,跟合同冲突了。
合同生效后,代表专利已经转让成功,权利人已经为对方了。

合同只是一张纸,最好是做公证。

注:专利被宣告无效,属于事情的不可预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