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未得收据及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5:41:58
你好,我于2006年12月30日购买一套单位福利商品房,花了10000元买职工的指标,除了名字是该职工的同,首付及按揭款等一切费用全由我来付,该房现已出租,朋友说能帮我更名,然后我去银行一次性全部还完贷款,房子原来那位职工也与到开发商到房产局去房产局撤消备案,我去和开发商签合同,但奇怪的是,第一:他不给我开收据,说原来已开过),第二、他没有给合同我拿走,并说还不能去备案,因为原预售证已过期

比较复杂
一、购买他人福利房指标,然后通过关系在房管局更名,违背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房管局能给你办就不错了。。。
二、你只管拿到你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就行了,别要问太多的事。
三、讲的二种理由均不成立,因为是违规,逃避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