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了管理费但电动车丢了他们承担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14:11
租房子的时候没有签任何合同交钱的时候就给了一张白条!!!
还有这种事情的追述期是多久啊?

请懂的人士解释下万分感谢

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相关约定 没有的话 双方都有责任 有过业主丢东西后 物业公司赔偿了一部分的案例

没签合同的话对自己很不利 你是租的房子的话 一般房东是没责任的 交了物管费的话 物业公司是要负一部分责任的 大部分还是要你自己承担 但至于赔偿的的话 就难说了 一般如果你与物管公司签订了财产保管协议 并约定了赔偿金的话 就有赔偿 其余一般没有 不过也有打官司打赢了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在这之前 你必须了解是不是你丢车的时候 物业公司没尽到责任 比如说没保安巡逻 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