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该判给谁?这样的开庭合不合法?(在线等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0:25:13
由于性格不合,我爱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们有一女儿,2007年四月出生,女方在诉状第二条提出女儿由她抚养,可今天开庭时,法官说原告已改变主意,要求女儿由我抚养,我一个男人,不会带小孩,没有房子,只是预订一套,没有分到个人,也没完工,离婚后吃住的地方都没有,只有一个单位和1500多元的工资。女方无职业,81年生,父母有住房两套,还有一门店出租,现女方主要以我有固定收入为由,要求女儿由我抚养,请问女儿到底应判谁?另今天开庭只有一个法官,且在他的办公室,这样的程序合不合法?

我从一个法律工作者身份来说:
一.妻子在诉状中先提到要抚养女儿,在开庭之前反悔,是合法的.
二.你有固定工作收入,还有虽未完工的住房,而女方没工作,嫁出的女儿,在她只能算是寄住在娘家,娘家家庭条件好与此无关.
法律上,判孩子归谁抚养,最关键的是归谁生活最好最稳定,最有利教育并最终最有利孩子成长.所以从法律上80%是判归你抚养,但在女方有固定工作收入后,要定期给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三.法官在办公室,那是调解,不是开庭判决.但少了个书记员,是合理不合法的.

首先请问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女儿由你抚养很正常,你有正当职业,有固定收入。
你一个男人带不了小孩,可你应该还有自己的父母吧,难道你父母不要自己的孙女吗?
第二,据你所述,你岳父母有住房,门店,但这也不代表女方娘家条件好,所以理所应当带孙女。法官是根据你们夫妻双方的个人经济能力来审理的!这点你要清楚明白!
第三,我估计你的想法是想把小孩推给女方抚养,请你换位思考,你妻子没有工作,拿什么养孩子?还是你期望你的岳父母看在他们女儿的份上,帮你养大你的女儿,这似乎并不合理!
最后忠告你:有时候有些事情必须承担的后果就要自己承担,你妻子没有工作也不是你们到了离婚这一步你才知道她没工作,既然当初决定娶她,那么就应该明白自己将来面对的经济压力等等,
希望你做事做人能象个真正的男人,既然敢作就要敢于承担责任!
第二条路:就是不要随便离婚,那么这些顾虑就统统消失了

首先我们不要追究孩子判给谁,不管怎样判谁都应该好好的带她。为了孩子的将来我还是觉得女儿应该跟妈妈。妈妈不会叫自己的孩子受伤害,会比跟爸爸好的多。试一试两个人协商解决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