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09:48
请问美国律师和检察官的区别?看美片没看懂,所以来问问
2楼的朋友,谢谢你回答得那么详细,只是好像你有点答非所问,我只是想问一下他们之间的区别,而且要咱老百姓看得懂的那种答案,你说的太专业了,我看了半天也没弄懂啊!

楼上的扯呼什么.不懂装懂最没趣,
  一般认为英美法系国家的检察官在司法构架中比较弱小,但从美国的情况看,其实不尽然,美国的检察官,不论级别高低,均是诉讼活动的重量级人物,其地位、作用均十分突出。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检察权属于行政权。联邦检察系统由司法部中负责检察职能的部门和联邦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组成。联邦一级最高的检察官是总检察长,由司法部长兼任,由总统提名、经国会确认后任命,是内阁成员。美国共设94个司法管辖区,每个州1个,人口多的州则不止1个。每一个联邦司法管辖区均设一个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由一名联邦检察官和若干助理联邦检察官)组成,地区联邦检察官作为司法部长的直接下属,也须由总统提名、参议院认可。而助理联邦检察官则由联邦检察官聘请。一般情况下,地区联邦检察官负责其所在司法管辖区内联邦案件的起诉。在少数案件中,司法部也可能根据案件情况直接派出联邦检察官处理。?

  州检察系统由州检察长和州地区检察官组成,负责调查、起诉违反州法律的犯罪案件。各州检察系统的设置大致与联邦相类似,每个州均设一名州最高检察官——州检察长,但机构的具体组织形式、称谓各州不尽完全相同,多数的州称检察官,有的则称起诉官,大多数的州由州议会选举产生州检察长,地区检察官也由本地方选民选举产生,这些检察官均不对上级检察机关负责,而对选民或议会负责。当政府官员涉嫌贪污受贿或违法渎职时,联邦法律还允许任命一名独立检察官专司调查、起诉之责,这就是1972年“水门事件之后”美国通过《政府道德法》从法律上确立的“独立检察官”制度。联邦可以任命联邦独立检察官,州也可以根据情况设立。?

  美国的检察系统,大致相互独立,在辖区内根据其各自执法范围具有同等的独立检察权。无论级别高低,检察官均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人物,极具影响力。他们负责代表政府起诉违法者,包括准备、制作有关文书,介入诸如证据展示之类的审前活动,出席法庭审理。此外,检察官还是警察的法律顾问,负责向他们提供与搜查、扣押、逮捕、监听等类似事务有关的法律建议。检察官在诉讼活动中享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基本上有权决定哪个案件将起诉、哪个案件可以进行辩诉交易、哪个案件将接受审理。即便在大陪审团审查决定起诉的案件中,尽管大陪审团可自行决定是否将嫌疑犯交付审理,但大陪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