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予辞职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2:29:43

除特殊单位外,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该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由于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该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如培训费、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等。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找劳动局、申请仲裁、诉讼解决。他给你造成的损失他也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