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属于肇事逃逸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07:30
我朋友在开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右转的载有人摩托车给撞了,由于摩托车的车速有些快,所以结果都知道,摩托车驾驶员没事,可是坐在后面的人脚看来是断了。当时我朋友下车询问了摩托车驾驶员他没有驾照,并且让他赶快把受伤的人送去医院,可是我朋友喝了酒(完全是对方的责任),结果没有通知交警就开车走了。
请问这属于肇事逃逸吗?
受伤的人还在医院抢救,最糟糕的是摩托车司机可能逃逸了,围观的群众只记得我朋友车号,现在交警要追究责任。。。

不属于,应为你朋友已经和对方达成协议
交通法规里允许私自解决
但是由于你朋友喝酒了 和对方没有驾照 结果会对双方都不满意
所以这是最人性化的解决方式。 就算他后起诉你也没用了,应为你朋友当时下车了 在没有交警开出责任书的前提下 他根本没有证据 搬倒你
就算他有证据 也不受法律维护了
如果真的以后起诉你 那么应该是
“你朋友没有尽到肇事后妥善安置病人的义务” 仅仅是未尽到“义务”。 并无责任可言
更何况当时喝酒的事就肯定不会发生纠纷了 应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当时喝酒了....
如果起诉 这个官司我帮你打 呵呵
法律的根源还是在于---法律以人为本

跟你朋友没太大关系.如果真查,也就是个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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