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同居是否应该受法律制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44:42
在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还与之同居是否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是违背社会的公德,而且极度容易引起被受害者{配偶的夫妻对象}在精神的压力下,用一些极端的手段去解决问题,更甚至导致因此犯罪,比如用武力解决等等,因为这样的故事和结局在我身边所看到的都有好几起.我真为他们感到遗憾与痛心.可那样明明是受害者却反成了施害者.难道在我们这么现代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没有一种来束缚或者制裁惩罚第三者的法律明文条款吗?任由他(她)逍遥法外吗?天理何在?公理何在?社会和谐何在?要怎样的办法才能让故意破坏家庭幸福的那些畜生受到法律的制裁呢?小弟在这里忠心的谢谢大家了,给我想想办法吧!让我能为我那些受到伤害的朋友们得到一个公道的结局吧!谢谢了!

我国法律没有通奸罪,只要双方同意,不妨害对方家庭,没有造成伤害结果,法律就不予干预。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方针。
你所讲的事例并不构成犯罪,只是道德和伦理的范畴,此人只能说是道德败坏,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

不会 这是一个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