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41:14
一:
我是08年4月进厂的,当初签定合同的时候没怎么看,现在好好看了一下合同的内容:每天工作不超过8个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3个小时,加班费是4、12一个小时,星期六,七休息。可是,在这上班3个月,几乎是每天都加班3个小时,甚至更多,星期也不放假。不想做了`想辞工呗,厂长还不许`那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二:
前几天我去找了一份工作,是做文员的。
招聘人员说要健康证,我说没有,《其实我是有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那个》他们要求我交108的健康检查费,说只要交了这个就可以到厂里去看一下。我交了费用,可是让我转车到那个所谓的厂里去,去了也没看见什么厂,只是一个办公室。办公室经理说了`现在你已经成为正式员工,住宿还要交90元的水电费,由于我当时身上没那么多钱了`所以就先回去了。
请问这个钱我还应该交吗?
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有知道的请给我详细讲解一下,谢谢!
我在东莞茶山挖|

首先不知道你所在的工作是在哪里?
现东莞员工月工资最低标准为770元,且星期六和星期天假期上班为平常工资的两倍,晚上加班按日常工资的1.5倍,你可以对照你们工资是否按此标准计算,若不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此问题。
至于你说的新找的工作,我觉得那是个骗人的单位,还是要三思,如果你交了90元的话,他们可能又会让你交其它费用,这样让你越陷越深,这个公司不正规,所以这份工作暂时不要了。

合同自相矛盾本身不规范,你有权解除合同.
另外件事厂方合法的,但你可选择不干。

日了,那些人太可恶了……

你好,建议你可以到当地相关劳动部门咨询,你的企业这么做肯定是违法的,实在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今年5月1日起,劳动仲裁已经是免费的了。最后祝你好运!

肯定是被骗了.没去工作先交钱..现在没有那种事.工商局没有那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