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法律达人解答!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02:27
我有个朋友将自己的一部汽车,经过担保人甲,以每天260元的价格租于了一位自称是生意人的乙,签订了租车协议并交付了2000元,说好租8天,并保证一定按期归还。经过了8天一直没归还,我朋友经过调查才知道车子已经被抵押出去了,我陪同朋友去了抵押地,并找到了被抵押汽车,当时就报了警。
当地警方不愿意受理我们的报案,明显袒护当地人,那个当地人是放高利贷的,给了乙7000元,但是让乙写了20000元的借条,我们把借条的复印件拿到手了,当地警察知道我们是受害者,一直说要我们回来立案,并不愿意扣押汽车是否真确?借条上写了我朋友的名字,但是冒充车主也就是我朋友,叫人代写的。我们这边的刑警队给我们立案了,但是说要我们交了钱才能拿到车,我们自己都是受害者,为什么诈骗犯拿走了钱要我们去承担这个损失呢?我们该用什么方法把车子取回来 ?
当地警方明显的保护这个当地放高利贷的人,我们这边的警方办事很拖拉就是要吃要喝,因为他抵押的地方离我们这里很远,这个人拿了7000写了2万的条子我们也是通过别的渠道得知的,车子价值20多万,但是警方一直说这个放高利贷的就是善意第三方,要我们拿钱给他取走车子,现在车子还在那里,现在很苦恼,警方说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我真不知道还有谁来保护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权益了。

乙的行为是无效代理,他将车子抵押给其他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当然除非抵押权人是善意第三人。但从你这个案子中,可以认为那个抵押权人不应该是善意第三人,很可能知道乙是无权代理。
由于无效代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抵押也就没有法律效力了,车子还是你朋友的,那个所谓的抵押权人实际上不享有抵押权,你可以直接取回车子,如果当地警察或那个债主不让你取回,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明确车子的权利归属,那就没问题了。

同意楼上的观点。
车子在哪个那里就起诉哪个。要求法院确认财产所有权。
乙若与“当地人”有通谋骗车就构成诈骗罪,可以以诈骗报案。
若车子价值不止7000元,甚至高于20000元还有很多的话,乙的诈骗罪就完全可以成立了。“当地人”若不是诈骗共犯,就是312条规定的销赃罪。但这个罪刑期只有三年以下。而且可能会产生猫腻,处罚很轻甚至没有。
最好找个律师代为处理这个事情。
交个屁的钱,他们有什么损失?明显是为难你们,顺便找点好处。

你可以先以民事关系入手 要求法院先进行诉前保全要求对其车子进行活封查封车记手续 然后诉讼承租人和担保人要求反还车辆赔偿损失.这样你的车子就差不多不再被转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