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被儿媳赶出家门想要回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6:15:20
我岳母和儿媳吵架被儿媳赶出家门没有地方居住,现在她儿媳名下有一处住房是她和儿媳合资买的,她现在有两个要求,第一想回到她俩合资买的房子居住,第二要求拍卖她俩合资买的房子,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房款均被拒绝。请问该如何能要回属于她的那一部分?

1. 首先,你岳母和她儿媳合资买的一处住房现在她儿媳名下,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只有她儿媳一个人的名字,这一点对你岳母很不利.
因为如果你岳母诉诸法院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话,法律规定,如果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你岳母必须提供当初共同出资买房的有力证据,如出资证明,共同买房协议等.如果提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很可能确认房屋所有权为她儿媳一人所有.当初买房的时候应该在产权证上写上你岳母和你儿媳两个人的名字嘛,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了.

2. 你岳母要想拍卖她俩合资买的房子,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房款,其前提也需要法院最终认定房屋为你岳母和她儿媳共有才行.如果法院确认了你岳母的房屋共有权,你岳母就可以把她的份额转让出去了.在同等条件下(即她儿媳和其他愿意购买的第三人出价相等的条件下),共有人(她儿媳)有优先购买权.

3.你岳母被儿媳赶出家门没有地方居住,你岳母可以以此为理由诉至法院,控告她儿媳虐待,遗弃,侵权什么的都可以.这一点法院一定会支持你岳母的,她儿媳没有这个权利.

1、有出资证明就可以。
2、证明儿媳赶走她

你岳母的儿子呢?竟然有这种畜生儿媳他儿子没反应的?去法院告她 要回你岳母的那部分

没有证据 比较困难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