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老人在没有证明人的情况下给他人借钱,也打了欠条.这能起法律作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48:50
有关条例上有说到,老年人如果意识不清,在没有证明人的情况下打下的欠条没有一定的法律作用?
问题补充:那我可以针对欠款人是一位80岁老人,而且意识不清,来推翻欠条吗
老人现在连借款人的名字都会记错,更不知道借款人的住址.借款数目有几十万.想想,这中间一定有问题了啊?各位的意见呢

你有证据证明这位80岁老人在打欠条时意识是不清楚的吗?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那就会推定老人在打欠条时是意识清楚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这其中,老人究竟是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就需要经法院确认了。确认的手续也比较麻烦。如果说法院确认了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欠条无效。
回答补充:如果是真的欠了老人的钱,那就一定要还,这是良心规定的。

首先,你能征求大家的意见,说明你的神志是清醒的.
你们的欠条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你们签欠条时是否有其他证人?
欠条上是否有除签字外的手印及其他有效证明?
如果都没有,那么这个欠条当然不会生效.
可是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数目不小
如果老人的儿女追究起来,一旦官方介入也不好辩解.

如果你想借老人意识不清,那就得对老人的状况进行医学诊断,如果确有老年痴呆症之类的精神疾病,那么是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的。
另外根据民法的相关原则,还得看是什么性质的欠条,如果违背了国家和公共利益,那么这样的欠条理所当然无效。如果没有违背国家和公共利益,但是有悖于诚实信用,有悖于公平公正,有悖于公序良俗,有悖于自愿平等,有悖于公平原则,这样的欠条也是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和撤销的。

不能推翻,因为你神志清楚

还有人找80岁的老人借钱啊
真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