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每天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41:56
我想问一下,现在如果我们是双休,我的每天工资是除以30还是除以22,按照新的劳动法?

根据劳动保障部有关工作时间的解释:
月工作日应按20.92天计算,
月工作小时是167.4小时。
你的加班工资应为双方约定的标准工资除以上述两个数字得出日加班工资和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支付一般工作日和休息日分别是基本工资的100%和150%,但是用人单位首先应该考虑用轮休的办法弥补劳动者加班损失的休息时间,在不能轮休的情况下才考虑支付加班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1年有10天)加班,用人单位只能支付劳动者300%的工资(这里还有一个你单位实行的是日工资制度,还是月工资制度的问题,两种不同的工资制度劳动者得到的加班工资是不一样的,日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实际上应得到4倍的工资,其中包括你劳动应得的那一份;如果实行月工资制度就是3倍而已。其他时间加班也是如此计算),不能用轮休代替补偿的加班工资。

说了一这么多在举个例子,这样一目了然:

如果合同约定月工资为1200元,应当视为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待遇,加班工资另算。
按月20.92天计算,再除以八,能得出每小时的工资。
平常加点:不少于百分之一百五的工资;
周末加班且不能补休:不少于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不少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工资既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

这个答案,楼主还满意吧。嘿嘿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楼上的,抄书也得会抄!别复制过期的。

当然是三十!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