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啊,咋没一个人回答啊(经济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24:25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消费品有征收消费税吗?譬如转让小汽车,转让价没有超过原价。
2.单位赠送他人的消费品是不是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食品厂为生产车间工人外购买工作服,请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我觉得单位外购物品作为福利不能抵扣,可是书上说可以抵扣,为什么呢?
谢谢大家的回答,答案都很正解,可是我还是不明白,第三小问:工作服属于劳保用品,为什么不能做为集体福利呢?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消费品有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只在出厂时征一次,但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2、单位赠送他人的消费品如果是赠送单位生产的则由本单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是自己生产的则不交消费税.但增值税是要交的,不管是外购还是自产.
3.食品厂为生产车间工人外购买工作服,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因为工作服属于劳保用品,所以是可以抵扣的.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消费品有征收消费税吗?譬如转让小汽车,转让价没有超过原价。
不用,消费税只征一次

2.单位赠送他人的消费品是不是回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是要纳税,视同销售

3.食品厂为生产车间工人外购买工作服,请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因为此项特殊,属于劳保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