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发生这样的校园血案,该承担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19:24
发生一起校园凶杀案,导致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学生A为职业高中高二学生,在校有一女朋友,6月21日晚下了晚自习,与女友出校园到商店去买东西,无意之中学生B碰了A同学的女友一下,A和B同学发生争执。当各自进入寝室后,同学A想教训一下同学B,便找个同学把B“请”到了A的寝室,当B进入A的寝室后,学生A二话没说便打了B一个耳光,而学生B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匕首刺进了A的心脏,经抢救无效死亡。
出事后,当地社会反响也很大,而学校为了避免和减小自己的责任,在周一分部门召开了会议,要求老师按着学校的说法对外界解释并澄清事实。
我想请问专家,在学校内部,并且是在宿舍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学校有无责任?但是学校却说无责任,如果不是意外死亡,你怎么就能肯定的说没有责任呢?如果说尽到了管理职责,且对学生下课后尤其是在宿舍中出现的情况难以预见,那么防范于未燃的词又是从何而来呢?学生藏匿凶器难道老师不知道吗?请专家解答.谢谢!

个人认为学校应该负部分责任,因为当事的两个学生均是住校生,学校的宿舍应该安排有宿舍管理人员,学生之间发生纠纷应由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如未及时制止而引起严重后果学校应该承担管理不严的责任。学生藏匿凶器应该是个人行为,学校方面不可能对学生进行搜身检查,那是侵犯人身权利的。

学校肯定要负部分责任的

学校肯定有责任 不是主要责任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这学校太好了~~%%

学校肯定要负责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学生应急信号设备几乎为0 同时专科学校的主要目的是盈利。对学生的考虑太少。加上很多三本学校的学生从高中时养成了很多不好的习惯。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及欠缺。对事情分析不合理以及心理发展不平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