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4月2日开始上班,没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可以立刻要求辞职吗,还有公司总样支付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1:06:28
我是07年4月2日上班,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而我现在想辞职,我该如何要求赔偿及赔偿得计算方式
还有就是每周工作6天,周6可以计算为加班吗

可以辞职。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至于社保金,你可以要求企业未你补交,协商不妥的,可由社保局劳动稽查大队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