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约法 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8:52:13
1. 临时约法,如何出台,试图去做,结果是什么?
2.新政,预备立宪,立宪派与革命派的立场,政治主张,报纸之间发生的论战?
3.抗战结束后国民党与共产党谈判失败的原因,各自的建国纲领。
4。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是如何演变的?
5.伪满州国是如何出现的,结果是什么?

1、临时约法,全称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1月5日~2月27日由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理参议院举定景耀月、张一鹏、吕志伊、王友兰、马君武5人为“起草委员”,提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2月6日~3月8日,参议院连续召开审议第一、第二、第三读会,3月8日通过。11日,孙中山于《临时政府公报》第35号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约法共7章,确定了中华民国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政体;规定了中华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统一国家;规定国家机构采用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义务;确认了保护私有制原则;确定了临时约法的最高效力和修改程序。
临时约法是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但是这部宪法是为了防止袁世凯独裁而专门为其量身定做的。结果你也知道了,袁世凯恼火的很,就废了这部宪法,另外出台了一部《中华民国约法》为其复辟奠定了基础。
2、新政: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宣布新政,解决日益严重的政治危机。1901年到1905年,清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内容主要有:第一,筹饷练兵。第二,振兴商务,奖励实业。第三,废科举,育才兴学。第四,改革官制,整顿吏治。虽然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保守集团在此之间打击了维新派势力,但是新政采取的主张基本和维新派一致。

预备立宪:是新政的一部分,为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但事实上,最后的综合报告是出自梁启超和杨度之手,只是附以五大臣的名字而已。慈禧太后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十三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四名,蒙古旗人一名,满族八名,其中皇族又占五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的目的暴露,民主革命更加高涨。1911年就爆发辛亥革命。

立宪派的基本主张是:继续保持满清的统治,但改变其政权组织形式,召开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