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的房子是公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3:45:03
我奶奶家的房子是房管局的房子,我想知道它是否属于公房,听说公房不能继承,只能有同居人来继续承租.
我奶奶最近刚刚去世,但是家里的亲戚有想继承奶奶的房子的想法,我想知道其他家属没有继承权,如果由同居人来继续承租,那么其他家属有什么方法来继承奶奶的房子吗?
房子是平房,将来还会面临拆迁问题,其他家属有什么方法来继承拆迁费用吗?

房管局的房子有两种:直管公房(平时指的公房)和代管公房(受委托管理的)。
只有承租继续而无继承(产权);原有同居人可以继续承租,当需要拆迁时房管局将对承租人作出相应安排。比如:更换承租房、安置房等。

你说使用权的,如果继续是使用权,同居人可继续承租,如果直系亲属在,可以改产权,但是得等同居人住满期限,另外的亲属放弃继承,先到一个人名下,然后改成产权,这样才算正常,
但是现在没法衡量的是,
同居人和亲属两方面的权利,
也就是说,同居人住了多长时间,亲属是否直系亲属,
各个方面的事情都比较烦琐,
所以,你最好去房管所问下,具体程序,,,
因为政策比较活动,不是很死的。。。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承租的公房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因为公房的特殊性,公房管理部门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时,会要求有承租人的合法继承人协商一致由谁继续承租的书面材料,才会给予办理。各地会有相关的公房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可向当地房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