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补偿的问题,请高手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50:31
情况如下:机动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车速正常,驾驶员无饮酒),突然有辆三轮板车横穿机动车道,发生了车祸。发生车祸后机动车主及时进行了处理,将伤员送医急救,并报110处理。目前伤员无生命危险,只需住院静养(伤员是属于无业人员,靠拣垃圾)。但出现了以下问题,希望可以帮助解决:
1、交警在现场画图,认为机动车是追尾(但实际情况是三轮板车横穿机动车),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2、关于赔偿金额一般是怎么确定的?
3、如果认定是三轮板车横穿,责任怎么区分,大概要赔偿多少?
4、如果认定是机动车追尾,责任怎么区分,大概要赔偿多少?
5、如果希望和伤员协商解决,机动车主之前代付的医疗费用及机车动的维修费用怎么算,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新交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承担责任。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机动车采取了必要措施的,机动车减少责任,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故意造成事故,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减少责任的情况。
1、不管警察是否认定追尾,但板车在机动车道上,肯定是违章了,就是说板车有过错了。
2、赔偿范围一般是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你是减少责任,所以不用全赔。
3、4、 在机动车道上,机动车追尾板车,肯定是板车违章在先了,应该区别不大。
5、已经垫付的费用都是作数的,如果最后定责要求你支付的费用比你已经交的少,你还可以要求伤者退还多支付的费用。你要保存好相关单据,跟伤者交涉的时候要有证人在场,最好录音。
6、你的车应该有交强险吧,这些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代你偿付。

呵呵!你的如果太多了,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你的责任承担依据是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如果责任书认定你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你就应该承担百分之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