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2:14:52
我半个月前去广州一家电子公司上班....
应聘的时候说是半个月之内如果不做的话工资不算....
我做了10多天的时候因为有事情要回家..但是心想就这样回去那也白做了这么些天....所以就待了整整半个月....在半个月后我有说是要回家.于是主管要我写请假条...我写了..批的是一个星期的假...
但是由于没有路费回去了.所以就提出了要求支些路费钱...主管不同意.. 无奈之下我就说那我不做了..要求结算这半个月的工资...但是他说刚刚做满半个月就走也是没工资的....
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是他对还是我对...
而在今天我说那我就不回去了...明天还上班....但是他又说是不可能要我上班了....我不知道这属于是谁的错谁的对.....因为对劳动法也不是很懂... 所以希望有人能帮帮我......谢谢....!

我说几点:

1,你太不经世事,而且你的工作对公司也不重要
2,如果我是主管,也不会让你再来上班
3,按劳动法,不管你有没有签订合同/协议,你和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工资给你. 很可能支付的金额是当地最低劳动保障工资金额,广州是800元,你工作半个月,很可能给你发400元钱左右.
4,建议再多读点书,把自己培养好一些再出来工作.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