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的可变现净值和存货跌价准备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05:06
A上市公司2005年12月31日库存的产品G型机器16台,每台单位成本为32万元。相关资料如下:
2005年12月1日与B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2006年2月20日,A上市公司应按每台31.5万元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向B公司提供G型机器14台。
A上市公司销售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向长期客户B公司销售的G型机器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2万元/台;向其他客户销售G型机器的平均运杂费等销售费用为0.1万元/台。
2005年12月31日,G型机器的市场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每台33万元。
要求:
(1)计算确定2005年12月31日A上市公司G型机器的可变现净值。
(2)计算确定2005年12月31日A上市公司G型机器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额,并编写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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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
(31.5-0.12)×14=439.32万元
应计提减值准备:32×14-439.32=8.68万元
没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
(33-0.1)×2=65.8万元
没有合同部分的成本:32×2=64
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所以不用计提跌价准备。
2、应计提的跌价准备:8.68万元
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8.68
贷:存货跌价准备 8.68

(1)可变现净值:(31.5-0.12)*14+(33-0.1)*(16-14)=439.32+65.8=505.1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31.5-0.12-32)*14=-8.68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8.68万元
贷:存货跌价准备 8.68万元
说明:
1、由于已有销售合同约定,所以有合同部分必须按合同售价与专属费用来计算
2、无合同约定部分按市场价格扣除预计销售费用等后计算
3、存货跌价准备采用个别认定法。故有合同约定部分跌价,计提该部分跌价准备,而无合同部分预计售价-销售费用=33-0.1=32.9>成本32,所以该部分不提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