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图书馆借书,弄掉后,图书馆要5倍赔偿到底该不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0:20:23
我妹妹在他们学校的图书馆借了本韩寒的书。
不小心掉了。
后来去问图书馆的人。看怎么办。图书馆的人说去买本一模一样的赔来。
要是买不到就按5倍来赔偿。
后来在新华书店找到一本一模一样的。
但是图书馆的人缺说出版日期不一样。
还说什么那本书是2002年出版的。有收藏价值。
真闷。我不知道是不是学校故意这样的。
学校说的有收藏价值,为什么还把书租出来呢?
租出来给学生看。就应该想到会被弄掉或者弄坏。
我想知道学校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而我妹妹该不该赔5倍的赔?那本书是19元RMB。
有没有学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我个人觉得买本一样的赔了就是了。不必要什么出版年份都要一样。

(1)在图书馆借给你书的时候,你就开始对书负有保管的义务。当然之前你有借与不借的权利。
(2)图书馆把好书免费借出,对社会有益,属于善意行为,图书馆无过错。何况,你与图书馆应该还有个借书协定,而协定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了,这就相当于合同的效力。除非你证明借书协定无效。
(3)图书馆要求出版年份理所当然,档案学是一门学问,它对图书档案的任何信息要求都很高。你买一本不一样的书去,图书馆管理人员还得重新编排号码。如果这样的话,你只能说是为图书馆做了点贡献,而并没有负担你赔偿的责任。

遗失书赔偿3-10都是正常的,看你书的珍贵程度和借书处的规章制度,赔偿相同的书需要买一模一样的书,而且他们的ISBN号必须相同.

图书馆一般都有这样的规定。
还是去买一本出版社 出版年都一样的交上去吧 一般应该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