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商会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8:27:44

民间非营利组织商会从事组织会员集体活动。所以有很多餐费,请问:
1。商会员工的餐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2。组织会员活动发生的餐费计入什么科目?
3。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商会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抵扣所得税?
紧急情况请教前辈高人谢谢了!!!!
谢谢你的回答!
不过"1、员工的餐费,如果是以员工的个人名义报销的,应记“应付工资——福利费”,并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商会名义报销的,应记“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我不是很理解,请说明一下,请问要怎么区别以个人名义报销和以商会名义报销?为什么组织活动要计入业务招待费而不是业务活动成本?商会的主要活动就是组织会员出去,为什么是计入业务招待费呢?不明白.能请详细解释一下吗?谢谢了!!!!

1、员工的餐费,如果是以员工的个人名义报销的,应记“应付工资——福利费”,并计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以商会名义报销的,应记“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2、组织会员活动发生的餐费也可以通过上述办法入账。
3、现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非盈利民间组织是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各地的理解可能并不统一。如果要的话,业务招待费也应按照相关规定扣除,即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
相关解释,以当地税务机关为准。
补充:1、由于以个人名义报销餐费,等于变相向个人发放福利,所以这笔费用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因为业务招待费用有扣除标准,所以应按费用记账。而商会的成本应该是日常的办公费用、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