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外出租一套房子人欠款逃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1:59:47
05年我通过房屋中介向外出租了一套个人住房,和租户相处非常好也就没考虑过他人品,所以到第3次交房费的时候(季度交合同一年)他说他去外地找工作便同意他拖欠我的房费没有给我,可是当合同满一年的时候他人去楼空了,电话号也换了,找不到人,我手里有他拖欠时候的信息和合同为证据,联系方式也只有身份证件号码(长春临时身份证)和已经停机的两个电话号码,我想联系上他可以通过什么手段,请大家帮忙,我是去公安局还是什么地方能查到他家里的联系方式还是什么?
他是北京人,在长春上学的时候租的我的房子,登记的时候是长春临时身份证件,不知道可否查到他北京原始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

当然是去公安局,你说明事情原由,告诉公安局他叫什么名字,详细地址你不知道,省份你不会不知道吧.就样查起来就方便了.

先到长春公安局户籍户课用他长春的临时身份证号码查他所在学校之类的信息,再到学校查他在北京的最终信息。

可以报案,但是如果他拖欠的房费不是很多的话,建议你还是重新把房子出租,这样从经济上来说更划算。

这种事情其实公安局是不会给于你受理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利个案子。,或许租你房子的人用的是假的身份证件都说不定。。找个私家侦探查吧。也许还能行。但是收费可是不小啊,要看他欠你的多不多了。。不然折腾完了。什么都没得到。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