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cq被icq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17:14
想知道具体的过程和原因

1999年8月和9月:

  拥有OICQ的深圳腾讯公司分别两次收到美国在线(AOL)发来的律师信,信中称ICQ是他们的专利,腾讯公司在1999年1月26日注册的域名oicq.com和在1998年11月7日注册的oicq.net含有ICQ,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并要求腾讯公司将域名oicq.com和oicq.net免费转让给他们。

  2000年3月3日:

  美国在线正式向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NAF(全美仲裁论坛)递交起诉书,并以律师函通知腾讯公司向NAF提交域名争议答辩书。律师函中同时声称现在已经有一个smsicq的案例,是AOL赢得了这场官司。而这可以让法官作为案例比较。因此腾讯公司也注定要输的,劝腾讯公司早点撤换域名,不要再争了。

  2000年3月21日:

  仲裁员詹姆士·A·卡莫迪最后签署了仲裁判决书,判定将这二个域名还给美国在线:

  OICQ事件打响了2000年中国域名保卫战的第一枪。

  可惜的是,国内对于这件事鲜有报道。而腾讯公司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惟有低调处理。可是,当中国的网民们敲入http://www.oicq.com却找不到OICQ的网站的时候,有多少人会想到,后面正埋藏着多少即将来临的战斗?

  如果当时这件事能够报道出来的话,也许后来的金智塔就不会犯下那种低级的错误。连诉讼程序都不清楚的完败,一半源于自身失误,连把来自WIPO的起诉书都当成了来自美国法院的传票;另一半也是国内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

  根据NAF(全美仲裁论坛)的仲裁书,OICQ曾经对于AOL的指控作出了及时的答辩。在仲裁会议上,两位律师分别代表了AOL和腾讯公司进行仲裁辩护。尽管腾讯尖锐的指出当时AOL并没有在美国境内注册"OICQ",更重要的是甚至没有在中国注册,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失败的命运。

  有趣的是,AOL指责腾讯公司一直企图通过注册"0i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