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用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40:07
我们现在成立一个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韩合资,确定公司名称、经营地址、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董事会成员、监事、法人代表等问题时,不知是应该用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望高人赐教
另:想问一下,新公司成立,还有没有其它东西需要确定的?希望能给个具体的答复,而不是只有相关政策条款。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该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故此,根据前述规定,在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时,通常既要有股东会决议,也要有董事会决议。

当然是股东会决议了,现有股东会,后有董事会

对,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