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一个真实的事例,请大家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56:33
在08年5月的某一天,深圳某高校的一名学生乘坐出租车,在机动车道上要求下车.司机按乘客要求车停稳之后某学生从出租车的左后门(车上有提示乘客从右边下车语言提示)下车时,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上车门,导致该电动车上的一名乘客手受伤,事后电动车在交警未赶到之前离开现场,破坏了事故的原现场!

现在请大家评论,出租车司机,乘客,电动自行车主3个人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机动车负全责,电动自行车无责。【如果电动自行车是在机动车内行驶,他就要负次要责任】
1.不管坐车人怎样的要求,做为机动车驾驶员是应该知道在机动车内是不能停车,停车就是违反交通法规【驾驶员只能满足乘客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2.在驾驶员停车确认安全后才能让乘客下车。
3.车祸和坐车人没有任何关系。【个人意见】

我是一名老司机了。

司机负全责。

汽车上下乘客时,汽车应该靠边停车,同时应该注意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其实电动车如果不走的话,他的损失,也由汽车司机负责。

乘客在交通法规上没有责任,难道乘客让司机撞人,司机也去撞吗?(例子有些极端)
电动车正常行驶,遇到汽车突然开门,导致损失,汽车应该负责。